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影响落后煤矿淘汰退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问题,一是还有部分落后产能、无效产能未淘汰退出。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区,还有一些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长期停而不整、停而未退,属于“僵尸企业”。二是个别地区煤矿扩能改造和整合技改工作不规范。有的落后煤矿以整合技改为名逃避关闭的问题,有的煤矿以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资源或国有大矿边角资源作为扩建资源,甚至低水平重复扩建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势必造成新的安全生产隐患。湖南、四川、云南等地区一些煤矿扩能改造规模、标准不高,建成之后仍是落后产能。三是部分地区灾害严重的小煤矿还未淘汰退出。湖南、四川、贵州等地还有一些30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小煤矿未引导退出。特别是湖南省还有部分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未淘汰退出,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任务还很艰巨。
下一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协调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严格的安全标准倒逼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深入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升和煤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