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关于加固工程质保金该怎么退还?
在工程项目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多会在约定一定时间限制内扣留工程质保金的现象。一旦质保期过后,工程质保金就要如数奉还。那么对于承包方就需要了解一下加固工程质保金还的相关问题了,那么沈阳关于加固工程质保金该怎么退还?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介绍解答。
沈阳关于加固工程质保金该怎么退还?
1、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2、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可由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悬挂横幅,然后在个单元门口张贴通知。
3、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4、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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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