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制作投标书需要注意什么细节?
企业招标后,作为竞标方首先要制作投标书来作为参与投标的主要材料,因此在制作投标书时很多小细节需要注意。那么沈阳制作投标书需要注意什么细节?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进行解答。
沈阳制作投标书需要注意什么细节?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有一些项目很细小,也很容易做,但稍一粗心大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这些细小项目主要是:
1.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封记的;
2.未全部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签的,如未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未在所有重要汇总标价旁签字盖章,或未将委托授权书放在投标书中;
3.投标者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与登记执照不符的;
4.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法定注册地址的;
5.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
6.投标书的附件资料不全,如设计图纸漏页,有关表格填写漏项等;
7.投标书字迹不端正,无法辨认的;
8.投标书装订不整齐,或投标书上没有目录、页码,或文件资料装订前后颠倒的等。
上述解答对于您的疑问是否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类似:“沈阳投标后招标公司违约怎么办?沈阳未中标保证金什么时候能退还?”的问题,请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解答助您解除烦恼。
鼎律网沈阳特约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