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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那种情形下承包人可以申请工期顺延?
2018-12-26  点击:171

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那种情形下承包人可以申请工期顺延?

工程项目招标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工期完工,但是也有一些特例出现导致承包人不得不申请工期顺延,那么沈阳那种情形下承包人可以申请工期顺延?工期延误需要提供哪些证明申请工期顺延?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提供有效解答。

沈阳那种情形下承包人可以申请工期顺延?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生发包人未能如期提供图纸以及开工条件,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因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等情况,承包人应在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即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未能如期提供施工图纸等情形,需经过一定的确认程序。

当然上述内容仅为简单的分析解答,如因工期问题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还是需要您与资深工程律师面对面沟通解答为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还可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解答助您解除烦恼。

鼎律网沈阳特约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