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工程债务纠纷诉讼费怎么收?
发生工程欠款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不少当事人对于工程债务纠纷收费多少还是存有疑问的,那么沈阳工程债务纠纷诉讼费怎么收?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将会为您系统解答。
沈阳工程债务纠纷诉讼费怎么收?
工程欠款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作为财产案件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由原告先行缴纳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工程债务纠纷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工程债务纠纷金额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工程债务纠纷金额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工程债务纠纷金额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工程债务纠纷金额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工程债务纠纷金额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工程债务纠纷金额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工程债务纠纷金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工程债务纠纷金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工程债务纠纷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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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