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律师刘政伟说:沈阳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划分损失程度?
在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中,法律应该严格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如工程质量未能达标引发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后如何划分损失程度?沈阳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划分损失程度?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多年从业经验为您提供解答。
沈阳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划分损失程度?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工程质量责任重大事故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工程质量责任重大事故包括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工程质量责任重大事故包括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工程质量责任重大事故包括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工程质量责任重大事故包括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内容仅为简单的介绍解答,如果对于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还有其他疑问,可聘请资深的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服务与解答了。当然您也可以通过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解答助您解除烦恼。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