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自11月10日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和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备案管理,调整为全国统一备案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这意味着进口化妆品进入中国市场与海外市场的“时差”有望大大缩短,因而在业内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2017年3月,国家食药监局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由此拉开了进口化妆品备案的大幕。
2018年3月,“备案制”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
这一次,国家局正式将进口化妆品备案制度在全国推广,又将给行业带来什么影响?